旅游学院组织教职工学习2018年《宪法修正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06浏览次数:214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8年7月5日下午,旅游学院在会议室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2018年《宪法修正案》,本次课程由旅游学院党总支书记李耀荣主持,范婷老师主讲。 


    范婷老师从本次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和理念,总体布局和目标,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历史阶段,统一战线,大国外交,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监察委员会等九个方面详细介绍了2018年《宪法修正案》所作出的15项条款的修改。范婷老师指出,2018年《宪法修正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取消主席任期两届限制,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加监察委员会。


    最后,李耀荣书记作总结讲话,她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是必须的、适时的,是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符合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的;要求全体教职工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强法律意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此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我国宪法更好的发挥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