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教师-常承明

发布者:刘锐发布时间:2021-05-26浏览次数:2617

   

常承明,副教授,校纪委综合室副主任,主要从事旅游产业发展与管理、民族民俗文化与旅游开发、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等方面研究工作。甘肃省星级饭店星评员,旅游景区景评员,甘肃省水利厅水利风景区评审专家。主持和参与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5篇,主编《旅游法律法规教程》1部。荣获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甘肃省庆城县优秀驻村第一书记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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